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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动态目录·中国金融家首页 2008年05月07日 星期三

银监会:通存通兑由银行自主定价

存款100元,就要给银行10元,银行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自开通后就因涉嫌乱收费受到各界的广泛质疑。银行此项收费是否违法,银监会日前首次给出答复:通存通兑收费是市场行为,由银行自主决定。

  昨日,记者从银监会给律师董正伟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看到,银监会称,“通存通兑”等收费属于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服务收费,是市场行为,具体收费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由商业银行依法自主决定、自担责任。

  此前,董正伟曾向国家发改委、银监会、人民银行三部委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银监会责令停止或纠正商业银行关于“跨行通存通兑”收费项目和标准。中消协也曾指责银行向消费者收取通存通兑费用是违法行为。因为通存通兑收费涉及的是公众利益,商业银行不能随意单方发布自己的收费行为或者定价服务。《价格法》和国际惯例要求,涉及公共利益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必须经过民众的听证程序。

  2007年11月19日,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同日上线。之后,国有商业银行――中行、工行、建行和农行无论同城还是异地,均陆续开通此项业务,并普遍将跨行通存通兑的收费标准定为每笔金额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北京商报/崔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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