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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 李忠仁
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适合农村信用社发展方向的经营机制,对于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有着是十分必要意义。因此作者借鉴国际通用标准的要求,对规范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有关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供参考。
一、确立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理念
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的前提是自身的健康发展。因此,首先要树立主动营销理念。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经济的成员,在满足“三农”发展需要的同时,获得最大收益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经营目标,因而要从主观需要出发,积极寻求市场,推销金融产品,去满足农民的需要,在指导思想上转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从根本上改善支持难到位、服务不尽职的问题。其次要树立与经济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理念。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最终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只有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才能验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果,保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良性运作,提高资金配置效益,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三是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金融企业本身就是风险分散的产物,农村信用社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金融企业,必须从生存需要、发展需要的高度上去真正认识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在制度准备上严格管理,兼顾效率与风险防范,把有效规避风险和最大限度地抑制风险,作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组织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组织管理活动涉及农村信用社内部部门的设置、职务的分工、岗位的设定、程序的编制、工作的考核与评价等多项内容的综合管理,应做到“部门设置要保证业务活动的持续和完整而不重复累赘;职务分工要杜绝交叉任职;岗位的设定要保证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而不能造成岗位人员的闲置;程序的编制要严谨、可操作;工作的考核上要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
首先是逐步推行以县为单位实行一级法人管理,并按实际需要设立管理部门。这是农村信用社实行有效管理的前提。即以县(市)为单位,将联社与基层信用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其民事责任由统一法人承担,实行财务统一核算,资金统一调度,人员统一调配,资产统一管理。原基层信用社取消法人资格,成为统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同时撤消一些不必要的管理部门,精减过多的管理人员充实基层机构,这样一方面可以缓解基层农村信用社人才溃乏的矛盾,同时又避免了管理机构的臃肿和人浮于事;
其次要合理进行岗位分工,保证不相容职务分离。目前,农村信用社管理活动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很少被重视,单人办理储蓄揽储、单人办理贷款、单人办理收贷业务现象依旧存在,由此造成的携款潜逃、自批自贷、冒名贷款、收贷不交帐等经济案件时有发生;另外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上级管理部门直接干预甚至插手基层信用社的物品采购,也不程度地隐藏着道德风险,增加了信用社的经营成本。因此,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要对相关职务进行调整,使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业务经办职务与审核监督职务相分离;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相分离;高层管理人员与钱物管理及采购相分离。使那些可能发生错误和弊端又可掩盖其错误和弊端的职务由不同人员担任,消除道德风险的生存基础。
第三、健全经营管理活动的运行程序。要对农村信用社所从事各种业务活动和提供各种服务按岗位制定出明确而清晰的顺序、内容、标准和方法,对某个部门或岗位的活动做出具体要求,说明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由谁做,如何控制和记录,产生什么报告或文件等。由省级联社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以保证农村信用社的各项经营活动按照既定的目标有组织进行,对各项工作和业务的实施有效控制、堵塞漏洞,防范经营风险。
第四、严格控制,确保经营效果和工作效率。实施有效控制要求必须正确记录经济业务执行情况,并将工作实绩与标准目标进行比较,借以发现差异以及造成差异的原因以及各种因素对差异的影响程度;同时针对偏离目标和标准的现象,提出纠正的措施予以补救。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资源使用的记录与监测,保护信用社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对其的有效使用;二是加强对会计记录与统计的控制,保证会计信息及其他各种管理信息的存在、可靠和及时提供;三是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决策实施的情况的记录和评议,保证坚决履行国家的各种法律义务,保证农村信用社制定的各项管理方针、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四是加强核算和成本控制,保证信用社尽量压缩成本、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以求农村信用社更大限度地达到盈利的目标;五是加强服务质量监督,保证信用社各项业务活动和提供服务有秩序高效率运行;
三、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是鼓励员工创造财富和利润的有效途径,给予每个职工与其贡献相称的剩余索取权,是职工愿意去发现信息,创造利润的原动力。在激励机制的完善过程中,既要体现职工经济利益的需要,又有兼顾职工对权力的需要、对归属的需要和对成就的需要。一是完善农村信用社薪酬制度,包括工资,与岗位对应的责、权、利,奖励,职务消费和福利,体现经济利益的激励作用;二是建立自由的决策制度,给予各个岗位以相应的决策权,体现个人在农村信用社中的地位和价值;三是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在科学建立农村信用社经济指标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个人岗位业绩考核,实行优胜劣汰,使能者上,庸者下,体现个人在农村信用社中成就。
建立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防止权力的膨胀。要充分保证决策者对决策负责任,从而在根本上保证农村信用社的利益。一是建立章程约束,应该在农村信用社章程中加入对决策者的约束,可以参照职业经理人聘任办法,用合同约束的方式确保章程约束的实施;二是加强对资源的管理,任何职务都只能在职权范围内使用相应的资源,超出权限要由上一级管理者决定,包括对资金的调度,贷款的额度、期限,费用、物资的使用等等;三是完善制度措施,防范金融风险,要从资金及贷款业务、存款及柜台业务,会计核算、财务成本等多方面健全制度;建立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农村信用社资源使用状况和决策实施情况;建立农村信用社事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组织信息交流,对部门或岗位决策进行监督。
四、严格绩效考评,完善竞争上岗制度
绩效考评是衡量职工尽职程度的方法,通过绩效考评可以改善职工的工作表现,提高职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是农村信用社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的基础。针对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绩效考评内容应当从两方面进行:一是行为考评。行为考评的内容着重于程序的履行情况,工作的认真程度,标准的执行情况等等。二是效果考评,其主要内容是作出了什么,取得多少利益。
绩效考核要做到考核目标标准化、考核程序标准化、考核组织标准化、考核方法和手段标准化。在具体项目设计上应重点落实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日常工作。主要考评条款以岗位职责内容为准,重点考评职工职责履行情况,程序的执行情况、目标的实现程度和进展、目标的难度和标准的符合程度;二是工作态度。主要考评职工工作环境下的协作精神、工作热情和礼貌程度;三是重大事项。主要评估对信用社的突出贡献、重大失误或失职。
对职工考评结果应实行数字标准或详细描述,避免因误差产生误会或不满,考评结果要通过与被考评人沟通并获得认可。最后公开考评结果,实行不称职淘汰。
五、严格外部监督,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强自律
监管与外部监督是保证农村信用社依法稳健经营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由于监管当局只注重农村信用社的稳定性,对农村信用社一些明显的违规行为听之任之,因此违规建办公楼、违规购小汽车问题比比皆是。也正是这种指导思想造成监管人员的行为麻木,对问题熟视无睹。因此今后在监管与处罚上必须加大力度,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明确对决策者履行职责的保护和控制,以明确农村信用社章程的约束力和法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市场约束机制,彻底打破“大锅饭”和“铁饭碗”、确保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能进能出,保持农村信用社职工队伍在相对稳定前提下的人员流动,提高职工素质,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六、树立人力资源意识,实施人才战略
目前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馈乏现象十分突出,职工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业务能力都与现实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多数职工思想僵化,观念保守,不能适应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因此现实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加大人力资源建设,从三个方面入手吸引人才、重视人才、用好人才。一是大力招聘人才,要抓住当前应届毕业生就业矛盾,有计划地把那些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以最合理有价格吸引到农村信用社来,满足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二是下大气力留住人才,要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为人才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并以人本管理的理念,充分重视人才的发展需求;三是对员工进行恰如其分的培训教育,结合岗位需要,实施分层次、阶段性培训计划,使多数员工成为岗位能手,这将是一项回报迅速的短期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