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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目录·中国金融家首页 2005年10月20日 星期四

荷兰金融监管:规则过多 会出现监管疲劳

记者 彼得塔尔拉森  翻译 李裕

  荷兰国际集团(ING)负责人警告说,随着银行和保险业忙于采用一批新规则,这些行业会出现“监管疲劳”。

  荷兰国际集团是欧洲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该集团首席执行官陶曼特(Michel Tilmant)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公司治理规定、国际会计标准,以及巴塞尔2号协议(Basel II)对银行资本要求的规定产生的负担,正给这家银行及保险集团的某些部门带来压力。

  “你需要让机构适应这些监管变化,”陶曼特先生表示,“你必须确保正确执行了规定,并有时间调整心态。”

  他的此番评论表明,由于目前要求欧洲各金融公司实行的规定非常多,这些公司的主管们对此越来越感到担忧。

  欧洲各银行在承担了实施萨班斯-奥克斯利(Sarbanes-Oxley)公司治理法以及转向国际会计准则所带来的成本后,现在又面临着引入巴塞尔2号协议而产生的成本。

  陶曼特先生表示,他支持巴塞尔2号协议框架。该协议将于2007年起开始生效,目的是改善一些全球最大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

  然而,有关规章变化的速度使法律、财务和合规部门员工疲于应付。

  陶曼特先生上周宣布了一些计划,以加强荷兰国际集团在荷兰本土市场的合规工作。此前发生了一连串令人尴尬的事件,包括内幕交易指控和旗下荷兰保险子公司的软件错误。

  陶曼特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还透露,荷兰国际集团放弃了在中国几大银行进行投资的机会,倾向于追求规模较小的交易。

  荷兰国际集团已斥资1.66亿欧元,收购了北京银行(Bank of Beijing)19.9%的股份,并在中国成立了一家资产管理合资企业。

  陶曼特先生表示,对荷兰国际集团而言,像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和中国建设银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这样的中国大银行规模过大。

  陶曼特说:“我们讨论了是持有一家小银行20%股份好,还是在一家较大银行持有较少比例股份比较好。我们选择了前者。”(英国《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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