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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泽
票据业务的迅猛增长,是今年以来银行业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今年前三季度,票据融资迅猛增长,票据贴现增加4579亿元,同比增加2916亿元;1至8月,累办理票据承兑1.7万亿元,1至7月,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14764亿元,增长78.7%;累计票据贴现和再贴现23355亿元,增长1.1倍。
近年来,票据市场得到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的高度关注,纷纷拓展票据市场的规模和客户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每家商业银行都遭受过票据诈骗之苦。票据诈骗,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单个案件高达数亿的己经不少,几千万的早己是不足为奇了。一笔1.3亿元票据诈骗案使工行河南郑州华信支行陷入全面危机,其危害性可见一斑。票据诈骗己经成为金融犯罪中一个危害巨大的毒瘤。有资料表明,仅2000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伪造金融票据、违法票据承兑的犯罪案件就达7419起,涉案金额达52亿。为了有效地防范票据市场中的诈骗风险,有必要掌握票据诈骗的一些共同特点,了解银行防范风险应该采取的对策。
票据诈骗特点
从票据诈骗的案发情况来看,近年来票据诈骗有如下特点:
其一,票据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由诈骗十几万元发展到数亿元。2003年在几家商业银行都发生过数起超过亿元的票据诈骗案件。
其二,票据诈骗的地域分布越来越广。现在无论是内陆地区,还是发达的沿海地区,都有票据诈骗案件发生。值得注意的是,跨省区的诈骗案件也越来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银行和相关当事人防范票据诈骗的难度。
其三,组织化、规模化的诈骗案件在增加。一些企业或者诈骗分子为了增加诈骗成功的几率和金额,往往通过一些正式或者非正式的组织或机构来策划和实施诈骗。
其四,票据诈骗的国际化特点开始出现。由于我国对外开放的日益深入,票据业务的国际化也日益加强,在这种背景下,一些违法分子利用境内外联动的方式从事票据诈骗。不少境内外违法分子,通过国际票据的伪造和变造来达到诈骗的目的。例如伪造大额银行汇票,这种情况是钻光票托收结算方式的空子,在收款后立即调出资金,而在银行退票追索时,不法商人己逃之夭夭,或己骗取了货物或货款并转移出境,或者是以大额银行汇票骗取国内公司发货或骗取佣金。
其五,诈骗案件中内外勾结的问题日益严重。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票据诈骗案来看,尤其是那些金额巨大的诈骗案,往往有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参与诈骗,或者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诈骗发生的问题。
常见的诈骗手段与方法
综观国内票据诈骗诸多案例的诈骗手段,常见的诈骗方法和手段主要有:
第一,伪造票据。伪造票据主要是指模拟票据的样式,通过现代化的手段伪造经银行承兑的商业票据或者银行票据凭证,也有的是伪造出票人签章(银行预留印鉴)并借助套取、伪造开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骗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在大量的票据诈骗案件中,伪造的票据成了最主要的作案工具。票据伪造手段日趋高明,有时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票据伪造手段主要是借助高科技手段直接全面伪造。
广东河源的一起票据诈骗就属此类。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关家新等20名被告人相互勾结,在河源市区形成了3个票据诈骗团伙。随后,他们勾结外省票据诈骗分子和银行工作人员,盗用“中国银行河源分行”、“工商银行河源分行”等单位的名义,以“河源汽车工业总公司”、“河源进出口贸易公司”等企业为出票人,先后多次为“哈尔滨富城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活动,其伪造票据的票面总金额近4亿元,共贴现骗得黑龙江、云南、福建等省市20多家银行人民币2.8亿多元,除大部分赃款予以追缴外,仍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其中,被告人关家新参与使用68份假银行承兑汇票实施诈骗,伪造票面金额3亿多元,共骗得银行资金2.3亿多元。
第二,变造票据。变造票据是没有变更权利的人对形式上己经有效的票据内容进行修改(不包括票据签名的更改)。如行为人变造票据金额,将20万元改为2000万元;变更票据的到期日,使其付款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变更票据载利率,使其提高或降低等,都属于票据的变造行为。票据发生变造以后会影响到一部分票据关系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引起票据风险。票据诈骗中的变造,主要以变更票据金额的方式最为常见,以支票和银行汇票较多,多是将票据金额由小变大,以加零法和改写法力作案手段。
第三,“克隆”票据。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承付期限长、金额大和反复多次转让等特点,先签发真汇票,根据真汇票伪造内容完全相同的假汇票用于诈骗。2000年3月,胡某、王某(均己判刑)持吴某“克隆”的江苏某公司开往贵州某公司的1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前往ZB集团总公司湖北省云梦分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了购销协议,随后骗走该公司50万元现金和50万元货物。据查,吴某等人“克隆”的虚假银行承兑汇票共计千万元,受骗单位涉及湖北、河南、广州、江苏等多省市。
第四,伪造票据相关的保证合同。国内一起重大票据诈骗案(诈骗金额高达数亿元),就是缘于由于有关当事人伪造第三人针对票据付款做出的保证合同;实际上,该第三人虽然在银行有存款数亿,但是根本没有提供任何保证及也没有签署保证合同。诈骗人瞒着该第三人伪造了一份保证合同,内容是该客户愿意为其它四家单位开具的汇票提供100%的担保,当保证合同生效后,银行将3亿元存款划入保证金账户冻结起来,一旦银票到期时开票人不能付款,银行就可直接从保证金账户扣划。其中伪造保证合同的重要一环是私刻该第三人的印章,然后盖在保证合同上。虽然银行业有合保手续,可是由于操作上的疏忽认可了该欺诈性的保证手续。诈骗人将有保证的商业汇票去其它银行贴现,套取现金。
防范票据诈骗的对策
票据诈骗风险是金融风险中危害大,也是难于防范的一种。要强化防范诈骗的效果,银行需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商业银行的会计营业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规程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应注意规范票据承兑、付款等方面的手续,是防范票据诈骗的基础。尤其是要注意规范支付结算操作程序,重视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要健全银行票据审核责任制,固定专人审核票据。要建立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和对重要业务岗位及其内部业务往来环节的不定期检查制度,花大力气抓好制度的落实。要对会计核算、联行清算、电子联行以及电子同城资金清算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及重要环节实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严禁有章不循,违章操作。
第二,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其中尤其是要提高票据业务一线的会计人员防票据诈骗的水平。为此,银行必须加强票据经办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特别要强化对一线经办人员进行票据诈骗的作案手法、伪造、变造票据的特征以及真票样式、暗记等票据防伪技术的宣传培训,提高其识别票据真伪的能力。同时,商业银行必须加大对票据法律有关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群众认识票据,自觉使用票据;加强业务人员的教育及业务培训,督促业务人员学习《票据法》、《刑法》等有关法规,使业务人员知法守法,懂法执法,正确使用票据和防范票据风险。会计人员、一线临柜人员需要熟练掌握票据的主要特征、辨别方法、假票特征、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
第三,重视易发诈骗的业务环节。从票据诈骗的各种案例来看,其中某些环节比较容易发生问题的,特别是票据的背书转让、大额贴现、转账业务等。实际上,不少票据诈骗案例表明,诈骗分子采用欺骗手段,骗取票据后,往往通过背书转让作案。为此,在办理票据解付、贴现业务时,除了进行常规审查外,还要注意票据背书前后手之间商品交易或劳务供应的合理性,以及审查持票人与其前手的增值税发票或免税证明和持票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另外,票据诈骗分子之所以得逞,其中与银行机构对大额提现、变相提现管理不力有着密切关系。诈骗分子在对公网点解付票据后,往往将票款划转储蓄账户提现。因此,银行机构重视控制对公网点与储蓄所的汇路,注意控制和监督大额提取和频繁提取现金,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防止不法分子在短时间内现金取走。
第四,采取措施防范道德风险。票据诈骗中来自员工和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失职风险,这包括了对工作不负责任,违章、违规造成的风险;谋私风险,员工和管理人员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为直接参与或者放纵诈骗案件的发生,这实际上以让渡国家、集体利益为代价来获取个人私利。票据诈骗之所以屡屡得逞,除了制度本身的缺陷外,还要归因于道德风险。为此,银行必须重视员工和管理人员的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要经常对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案件发生。
第五,要重视先进科技手段在防范票据中的积极作用。票据诈骗本身与科技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伪造、编造票据的情形都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相关技术。要重视技术防范,提高防范票据诈骗的整体水平。尤其应注意采用先进的防伪技术和高科技印刷手段,对银行票据统一制版,统一编号,使各种票据既利于识别,又难以伪造;同时注意配备先进防假、辨假、识假的专用设备,改善依靠人识假、辨假的弱点。特别是仿真印鉴己构成了对预留银行印鉴的最大威胁,为此,银行必须尽快变革传统的、易被伪造仿真的票据业务规则。预留银行印鉴为支付依据的做法,加大支付密码等科技产品在银行票据结算工作中的应用力度。为此,商业银行应积极推广和应用支付密码及客户约定在支票、汇兑凭证和汇票申请书上加填支付密码,作为支付款项的条件。此外,银行应积极探索通过网络技术提升票据审核、辨认的水平和准确度。
第六,应重视银行与企业的合作。票据的诈骗往往与银行的客户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银行密切其与企业的联系不仅有助于了解企业,增进银行与企业的合作,也有助于加强企业客户防范票据诈骗的意识与水平。银行可以通过组织各种票据知识培训,增进企业人员熟悉各种银行票据、商业票据业务知识和办理手续,掌握识别真伪票据、凭证和印鉴的技能,一旦发生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银行报告或查询,确保资金安全。(《银行家》2003年第12期) |